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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將在9月1日公布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另5位大法官人選,「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今天發表「社運界對於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之提名審查與資料提供之聲明」,要求總統親自具體介紹,立法院「先修法、再審查」,以及被提名人應提供相關資料,作為司法人事的「規格標」。蔡英文總統上周六下午在總統府內約見前大法官許宗力和最高法院法官蔡烱燉等人。總統府預定9月1日由副總統陳建仁舉行記者會,正式宣布提名許宗力、蔡烱燉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並提名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黃昭元、台大法律學院院長詹森林、嘉義大學教授許志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瑞明與司法院副秘書長張瓊文出任大法官。基於司法院正副院長(並為大法官)及5位大法官人選,對於我國憲政發展與人民之基本權保障至關重要,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今天提出主張,要求總統親自具體介紹及「先修法、再審查」。民主平台表示,基於總統之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提名權,總統應該親自一一介紹被提名人,並具體說明其提名理由,以及個別人選所適用的「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依據;立法院也應該先完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同意權之行使」修法規定,再進行審查。民主平台並主張 ,被提名人應符合下列各事項:一,盡可能完整提出自大學畢業之後所有著作清單,並重點說明其著作與人權保障及促進實踐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關連性;二,盡可能完整提出其自大學畢業之後所參與之人民團體,包括政黨、財團法人(基金會、私校、宗教等)、社會團體等各類政治性、社會性、聯誼性、非政府組織清單,並說明擔任之職務或扮演之角色。對於曾有院、檢、律師、法務或仲裁等實務經驗者,民主平台也要求:一,應提出其所曾經手之重要及代表性案件資料至少20件,並說明其實務經驗與大法官職責之相關性,如曾有關死刑案件者,必須包含死刑被告之起訴、蒞庭、審判、執行經歷;二,曾有擔任律師經歷者,應提出其事務所最近10年內所承辦之政府採購案件及政黨案件清單,揭露與其事務所有委任關係之國內500大、國外500大企業(除母集團外,並包括各該企業實質控制之任何型態組織)清單(國內以天下雜誌;國外以美國Fortune雜誌最近一次之調查為準),並應說明其是否曾有遭移送懲戒紀錄;三,曾擔任仲裁人者,應具體列出其參與仲裁的案件清單,並說明其與憲法解釋實務的關聯性;四,曾處理經手過的案件,若有任何可能屬於社會矚目或高度爭議性之案件,應主動說明並附上相關資料。對於曾任行政職(含學校行政)公務員者,民主平台要求:一,應提出其公務生涯中,所參與並有實質貢獻之法規訂定或修正清單,並說明該等經驗與大法官職責之相關性;二,應說明其是否曾有遭移送懲戒紀錄。此外,民主平台也要求被提名人:應說明是否有參與憲政實務運作(參與修憲、釋憲等)之經驗;若有,應說明並提出其相關經歷之文件,並說明其所曾提出之主張,以及其與人權保障及促進實踐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關係。最後,則應敘明擔任大法官之後,需迴避的案件類型與具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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